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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
1目的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系统,提高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质量水平,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,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、规范、标准和公司程序文件,制定本管理规定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装饰工程、门窗工程、钢结构工程和水电安装工程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。3竣工资料的编制、收集、整理、立卷3.1项目经理是落实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工作的责任人;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检查,分

1 目的

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系统,提高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质量水平,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,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、规范、标准和公司程序文件,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2 适用范围

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装饰工程、门窗工程、钢结构工程和水电安装工程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。

3 竣工资料的编制、收集、整理、立卷

3.1 项目经理是落实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工作的责任人;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检查,分类整理工作;其它岗位人员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资料和承担相关责任。

3.2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、结论明确、签字手续齐全。

3.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,确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,并由责任人签署。

3.4 工程资料的文字、图表、图章应清晰。

3.5 工程资料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,特别是地方的管理规定要求。

3.6 工程资料的收集应包含以下内容:

1 工程准备文件:施工许可证、施工图审查报告、设计交底、图纸会审等。

2 监理资料:所有申报的监理表单以及监理单位签发的各种文件,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、会议记录等。